欧盟对中国无缝钢铁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维持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具体税率为: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29.2%,扬州龙川钢管有限公司39.9%,原文附件所列公司45.6%,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48.2%,中信泰富集团旗下的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和浙江泰富无缝钢管有限公司51.8%,其他中国企业54.9%。涉案产品为圆形横截面,外径超过406.4毫米的无缝铁管(铸铁除外)及无缝钢管(不锈钢除外),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7304 19 90、ex 7304 29 90、7304 39 98和7304 59 99(欧盟TARIC编码为7304 29 90 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6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华无缝钢铁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作出反倾销终裁。2022年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铁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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