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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钢冷轧辊用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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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江苏省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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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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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华润制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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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地 江苏省无锡市
详细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北环路58号
牌号和化学成分: 
辊坯用钢牌号表示按GB/T221-2008合金工具钢执行,化学成分分为普通级和优质级,普通级按照GB/T 15547-2012标准规定,当规定中CU≤0.15、P≤0.015、S≤0.010,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为优质级:(1) Pb、As、Sb、Sn分别为≤0.015,Bi≤0.010;(2)电渣重熔钢[H] ≤1.5*10-  6、[O] ≤30*10-6,或精炼钢[H] ≤1.5*10-6、[O] ≤25*10-6.
 
注1:具体验收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也可采用供需双方协商的其他牌号及化学成分。 
注2:[H][O]钢坯取样。
 
硬度: 
辊坯退火后,硬度值通常不大于255HBW。
经调质处理的辊坯,硬度值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制造工艺: 
工作辊、中间辊、支承辊和矫直辊辊坯应整体锻成。
工作辊、中间辊、支承辊和矫直辊坯用钢一般采用炉外精炼或电渣重熔等二次精炼方法治炼,如采 用其他治炼方法,相关检验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钢锭锻造时,工作辊、中间辊、矫直辊辊坯锻比一般不小于3,支承辊辊坯锻比一般不应小于2.5。采用电渣重熔锭锻造时,锻比不小于1.5。
采用钢锭锻造时,工作辊、中间辊、矫直辊辊锻比一般不小于3,支承辊辊坯锻比一般不应小于2.5。采用电渣重熔锭锻造时,锻比不小于2.0;采用钢坯锻造时,锻造比不小于1.5。
钢锭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辊坯无残余缩孔和严重偏析,应保证轧辊与钢锭轴线基本重合。
辊坯锻后热处理,应保证处理后的辊坯内部无白点、有良好的超声波穿透性和切削加工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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